山东省政府批复:同意设置10处高速收费站 收费期限25年
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临临高速青银高速至中庄立交段设置收费站的批复》。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临临高速青银高速至中庄立交段设置收费站的批复
鲁政字〔2023〕216号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你们《关于临临高速青银高速至中庄立交段设站收费的请示》(鲁交财〔2023〕41号)收悉。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规定,现批复如下:
同意临临高速青银高速至中庄立交段设置收费站10处,名称分别为:淄博东、张店东、金山、淄川东、西河、博山东、鲁山、南鲁山、沂源北、中庄。收费期限25年。具体收费标准和起止时间由省政府有关部门核定后另行公布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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