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 发表于 2024-1-3 15:17:58

在培训学校报名后未上课 学员欲协商退费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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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女士与机构老师协商退费的相关截图(来源:受访者)

“我一节线下课都没上,想去退课却被告知由于个人原因无法退费。”12月22日,市民马女士向信网反映,自己10月初在青岛亚联教育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花费一万多报名了韩语topic四级的课程。可由于自身工作繁忙时间不允许,马女士便打消了学语言的念头。当她向校方表示想要退费的时候,当即遭到了学校的拒绝。

“通过韩语四级考试以后,不管是留学还是工作都方便。但因为现实原因,出国计划只能搁置,考这个四级对我来说也不再有意义。”马女士告诉信网,2023年毕业后原本打算去韩国留学。由于需要先过“语言关”,自己便在朋友的推荐下在青岛亚联教育天言韩语培训机构花费1.1万元报名了韩语topic四级课程。“课程总价是1.9万元,我一次性拿不出这么多,售课老师让我先交1.1万元签下合同。”

本想着工作学业两不误,可突如其来的家庭原因和工作变动,让马女士感到了巨大的压力,同时也打消了学语言出国的想法。马女士向信网表示,报完名后因为工作原因自己一直没有上课,状态也不好。经过再三权衡,便决定向机构申请退费,可没想到被学校的相关负责人以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为由直接拒绝。“由于原先签署的合同在前一阵搬家时找不到了,现在我就想看看合同内容里究竟有没有因为个人原因无法退费这个条款。”

为了进一步了解事件的详情,信网电话联系了青岛亚联教育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的张老师。据张老师介绍,学员马女士缴纳的是定金,并不是课程的完整费用。机构在学员报名成功后就已为其安排好相关课程,并针对该学员的情况开通了网课,但由于学员个人原因一直没来上课。同时,张老师向信网表示机构并未拒绝马女士的退费申请,目前正在与其积极协商,已经就退费金额达成了初步的共识。

针对马女士所遇到的情况,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刘伟娜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培训机构尚未提供的课程培训服务,消费者有选择接受或不接受服务的权利。消费者因故不再接受培训服务,机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给予退还相应的费用。若培训机构以合同内“个人原因一概无法退费”为由不退回尚未发生的课时费,则涉嫌限制消费者的权利,免除经营者的责任。这种规定是一种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即涉嫌“霸王条款”,并不具有法律效力。若经过协商机构仍不退费,消费者可以选择到消协投诉,或通过法律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同时刘律师还提醒道,在培训机构进行报名前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尤其是退费流程等具体事项,若合同里表明按照该校的相关制度,一定要对相关制度和规定进行详细询问。对于细节问题最好能留下微信聊天记录、短信记录、支付备注等作为证据,避免产生纠纷时让自己处于不利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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