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大学生”女友诈骗10万元 看守所“奔现”才知道对方是男性
近日,枣庄市公安局台儿庄分局侦破一起诈骗案,抓获一名“男性冒充女性”实施网络诈骗的犯罪嫌疑人程某(男,22岁)。前段时间,枣庄市台儿庄区一男子王某通过微信结识了一名叫做“琪琪”的好友,“琪琪”自称是一名外地大学生,从小父母离异,亲戚不管不问,只能靠自己谋取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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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美的声音”和“姣好的面容”,还有对王某生活无微不至的问候迅速让王某“陷了进去”。一来二往,两人感情逐步“升温”,迅速建立了恋爱关系。这样“甜蜜的恋爱”,一谈就是3个多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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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陷情网的王某对“琪琪”可谓是有求必应。一直未曾谋面的“琪琪”以受伤、生病、打车见面、还校园贷等各种虚假理由寻求王某帮助。王某多次转账给“琪琪”,总计1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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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琪琪”被公安机关抓获,王某才与“她”实现了“网恋奔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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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扮演“琪琪”的男子程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以恋爱为名、行诈骗之实是犯罪分子的惯用手法,其“套路”往往有迹可循:
1.打造“人设”
利用网络社交平台,抓住被害人急于求偶、消解寂寞、获得情感认同等心理,虚构编造符合被害人内心期待的“人设”,吸引防范能力较低、易于信赖犯罪分子的被害人。
2. 取得信任
通过日常聊天交往等手段“加深了解”“培养感情”,与被害人建立起虚假的“恋爱”关系,并在此过程中掌握被害人的各类信息,进一步取得被害人的信任。
3. 编造谎言
在充分取得被害人信任之后,编造“生病”“借款”“急用”“资金周转”“共同投资”等理由,诱骗被害人支付钱款。
不要轻信网上打造的“人设”,网上交友要多一份戒心。凡涉及借款、投资等金钱话题要提高警惕,建议认真核实对方身份,避免掉入骗子的“温柔”陷阱,造成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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