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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应该何时办理增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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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 15:12: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咨询:工伤七级职工,想申请离职,单位应按什么比例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回复: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每减少1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的10%支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咨询:在多个渠道申领了电子社保卡,是否会彼此冲突、影响使用?

回复:不影响使用。电子社保卡可在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官方授权的多个渠道上申领和使用,包括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电子社保卡小程序、电子社保卡APP、掌上12333APP,工、农、中、建、交、邮储、招商、平安等各大银行,支付宝、微信、云闪付等30个全国性渠道,以及300多个人社部门和其他政府部门渠道、100多个银行和社会渠道。

市民可以在多个渠道申领,也可以仅在一个渠道申领。在与某一渠道解除关联后,不影响其他渠道上电子社保卡的使用。

咨询:我公司刚成立,还处于招工阶段,已办理社保开户,是否可以不办理增员?

回复: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如果单位目前没有员工,可以暂时不办理增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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