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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首例 济南历下法院在审判阶段适用“带封过户”促成纠纷实质性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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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4-8-20 14:01: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李陶然法官团队在案件审理阶段成功运用“带封过户”自行处置新模式,促成一案调、多案结,实现了债务人、购房人以及多个债权人多赢的良好效果。该案是济南市首例在审判阶段采取“带封过户”模式成功解纷的案例。

    陈某因房贷连续逾期,银行将陈某起诉到法院,要求陈某一次性偿还贷款本息42万元,并要求就陈某抵押房屋的拍卖、变卖价款优先受偿,银行还申请查封了陈某的银行卡和房屋。案件受理后,法官发现,陈某在历下法院还因拖欠他人50余万元被申请了强制执行。考虑到如果按照传统的解纷方式,陈某无法自行处置被抵押、查封的房屋,若房屋被执行拍卖,不但耗时长、费用高,而且房屋拍卖的价格也会打折。

    经过多次释法调解,在李陶然法官的引导下,最终银行和陈某双方共同选择了“带封过户”的模式来解决纠纷。首先,陈某和银行共同提交了自行处置房产申请书,在公证处和房产中介的居间下,陈某又与购房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然后,陈某与银行签订和解协议,公证处提存了110余万元购房款,房屋过户至购房人名下。最后,法院解除对房屋的查封。通过这一新模式,陈某不但还清了银行贷款、清偿了50余万元执行款,还从公证处领取了十余万的售房余款。

    济南历下法院于2023年率先推出了不动产“带封过户”执行新模式,解决了强制拍卖周期长、程序繁、费用高、折损多的问题,平衡保护了债权人、债务人、买受人的多方权益。本次审判阶段的“带封过户”,促成了两个纠纷的实质性化解。法官团队在第一时间盘活了查封抵押资产,不但促进了存量房和资金的流转流通,而且规避了购房人风险、降低了原被告损失,实现了多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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