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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承诺、短斤缺两? 消费者可以这样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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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2 14:13: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8月20日8:00至8:30,烟台市市场监管局嘉宾做客烟台广播电视台《民生热线》节目直播间,多位市民、网友通过热线电话6251234反映自己遇到的消费难题。

李女士来电:福山区某电动车店承诺说电动车“充满电能跑50公里”,但买回家后发现只能跑30公里,找店家现在却不认,我该怎么办?

投诉举报科科长徐鹏辉:按照相关规定,消费者购买的耐用商品,六个月内出现质量问题应由商家举证,如果商家能举证质量问题是由消费者使用不当造成的,由消费者承担责任,反之应由商家承担三包责任。节目后我们将联系福山区市场监管部门,让他们与李女士联系。

田先生来电:本月9日在美团一家店买的鸭脖,标注的是100克,到手只有50克,要求退款,但商家态度恶劣。

投诉举报科科长徐鹏辉:如商品短斤缺两,证据充足,构成消费欺诈行为的,商家应给予消费者商品价格3倍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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