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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场监管局集中曝光一批民生领域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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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3 12:30: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去年以来,山东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践行“监管为民”理念,加大对医疗、药品、食品、房地产等涉及民生重点领域广告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广告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提升广告市场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现选取一批典型案件曝光如下:

一、海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海阳市某铸造有限公司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案。当事人发布的广告中含有“军工产品企业”“与某大学合作”“多项技术获国家专利”“国内最前沿”等内容,与当事人实际情况不相符,系当事人杜撰的虚假内容。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2024年3月,海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以20万元罚款。

二、聊城市东昌府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山东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培训广告案。当事人发布的培训广告中含有“事业编上岸率70%”“国考上岸率75%”“预测和通过率高”等内容,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2024年3月,聊城市东昌府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12万元罚款。

三、烟台市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烟台某医院发布医疗用毒性药品违法广告案。当事人发布的医疗美容广告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且含有“肉毒素注射医学美容”等法律法规禁止发布的内容。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有关规定,2024年4月,烟台市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12万元罚款。

四、新泰市市场监督管理查处新泰某医院发布违法医疗广告案。当事人发布的“中医治疗癌症”“妇科诊法”等医疗广告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相关规定,2024年4月,新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以8万元罚款。

五、荣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荣成某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医疗广告案。当事人发布的口腔医疗广告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且含有“始于1909年”“百年传承/牙医世家”“进口树脂”等虚假内容。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有关规定。2024年10月,荣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1.74万罚款。

六、临沂市兰山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临沂某医药零售有限公司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案。当事人发布的医疗器械、普通食品广告中含有“痛风当天消,终身不犯,真正临床有效”等虚假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2024年11月,临沂市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以6万元罚款。

七、博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滨州市某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处方药广告案。当事人通过互联网媒介发布了“某牛黄丸”处方药广告。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2024年7月,博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5万元罚款。

八、梁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济宁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保健食品广告案。当事人通过互联网“某大讲堂”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的形式变相发布保健食品广告。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有关规定。2024年12月,梁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2.2万元罚款。

九、济南市历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济南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当事人通过互联网媒介发布的普通产品广告中含有“静脉曲张、半月板损伤、腰间盘突出、坐骨神经痛 一次见效”等内容,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使用了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2024年9月,济南市历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2万元罚款。

十、平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德州某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布违法房地产广告案。当事人发布的房地产广告中含有“销冠当红不让”等内容,与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销售情况实事不相符。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2025年2月,平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以3万元罚款。

十一、潍坊市奎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潍坊某化妆品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发布化妆品违法广告案。当事人发布的化妆品广告宣称功效与产品备案不一致,且不能提供依据。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2024年6月,潍坊市奎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2万元罚款。

十二、淄博市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山东某汽车用品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儿童汽车坐垫广告案。当事人发布的儿童坐垫产品广告内容与所售产品实际名称、功能、实际用途等不相符,欺骗、误导消费者。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2024年9月,淄博市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1.03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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