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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灵璧住建局喊话公职人员快交物业费 律师:越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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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20 16:14: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网友通过社交平台反映称,当地住建部门向县直各单位发函,催各单位人员尽快缴清拖欠小区的物业费,引发关注。

催缴通知

住建部门发函,向县直单位工作人员催缴物业费

网友发布的一份落款为灵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工作联系函》中写道:“县直各单位:经县政府领导安排,我局排查全县物业小区欠缴物业费业主名单,发现你单位有未缴纳物业费人员,现请贵单位督促相关人员尽快缴纳物业费。”并附上了《未缴名单》。



网友在网上晒出的《工作联系函》

5月19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到灵璧县住建局核实《工作联系函》是否属实,工作人员称相关业务为具体股室办理,对此不太清楚,需向领导汇报后向记者反馈。下午,记者再次联系该局,工作人员称不接受任何采访,让记者联系灵璧县委宣传部。

随后,记者联系到灵璧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称需向外宣办了解此事。记者多次拨打外宣办电话,均未能接通。

相似案例

荔波县住建局曾发布物业费催缴通知,后被撤销并问责

2024年12月24日,贵州荔波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曾发布《关于限期缴纳物业服务费的通知》。

《通知》称,当年10月以来,该局组织对全县物业管理小区开展了欠缴物业服务费清理工作,发现较大部分业主存在欠缴物业费情况,涉及面广,且数额较大,要求欠缴物业服务费的所有业主于2025年1月底前到所在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补缴欠缴的物业服务费。

《通知》最后称,逾期未补缴的,物业企业一是将对欠缴人员中公职人员部分(含国企及退休人员)名单、欠缴时间及金额函告其工作单位,同时报送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及县文明办;二是请求县诉源治理工作组组织协调,协调不成功的,物业企业将收集资料,报送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追缴。

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发广泛关注,后续该县宣传部门回应称,县上已针对此事采取相应措施,责令县住建局纠正撤销《通知》,并依法依纪依规启动相应责任调查程序。



荔波县住建局发布的物业费催缴通知



荔波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当日发布的情况通报

律师说法

住建局介入物业费催缴,有行政权力过度干预民事领域之嫌

对于此事,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

灵璧县住建局发通知向县直单位工作人员催缴物业费,有悖于法律法规,住建局作为政府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制定行业标准、审批建设项目、监督物业服务质量等。

物业费催缴本质上是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基于服务合同的民事行为。在没有明确法律授权的情况下,住建局介入物业费催缴,有行政权力过度干预民事领域之嫌,违反了“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同时,也逾越了行政权力边界。

赵良善表示,住建局若欲破解物业费相关问题,应致力于搭建物业公司与业主沟通协商的平台,建立完善的物业服务质量评估机制,督促物业公司提升服务水平,引导业主理性对待缴费义务,而不是直接介入催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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