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根据山东省监察委员会主任夏红民的提请,于2023年3月30日免去: 李伟的山东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根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霍敏的提请,于2023年3月30日任命: 宋阿波为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 胡珂为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 庞伟杰(女)为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田吉松为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民事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 张成武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赵义棣、何传斌、周粤华、闫爱云(女)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江涛的济南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魏敬东的济南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职务。 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根据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顾雪飞的提请,于2023年3月30日免去: 张振忠的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贾传新、卢金增、杨仲华(女)、尹式成、付婧(女)、孙玲(女)、王燕(女)的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杨春玲(女)的山东省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阎孟达的山东省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员职务; 傅云的济南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李冬青的济南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