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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出台规范政商交往实施办法

2023-5-6 13:56| 发布者: 齐鲁| 查看: 67| 评论: 0

摘要: 为进一步规范政商交往行为,近日,我市出台《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构建亲清统一新型政商关系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推动优化营商环境与弘扬企业家精神结合,厘清政商交往定位与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并 ...
为进一步规范政商交往行为,近日,我市出台《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构建亲清统一新型政商关系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推动优化营商环境与弘扬企业家精神结合,厘清政商交往定位与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并重,“亲”而有度与“清”而有为相统一。

《实施办法》以“四张清单”规范政商交往行为:一是责任清单明任务,细化举措抓落实。明确优化政务服务的责任目标及具体要求,督促各级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找准职责定位、强化责任担当、落实工作举措。二是正面清单划范围,创新行为促交往。规定经所在地方、部门批准或备案可从事的14项具体举措,推进相关职能部门制定经费管理等配套政策,鼓励各级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积极履职、靠前服务,以“亲”而有度的行为拉近与企业关系。三是负面清单树红线,政商交往守底线。明确10项禁止性行为,督促各级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遵守党纪国法,不越底线、不踩红线,以“清”而有为的举动厘清与企业边界。四是提倡清单鼓信心,抢抓机遇谋发展。明确5项提倡行为,鼓励市场主体和广大企业家提振信心、抢抓机遇、加快发展,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出台《实施办法》,是推动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落实全市强工兴产实施工业倍增动员会议精神的务实举措。全市各级党组织要紧紧围绕全市深化强工兴产实施工业倍增动员大会会议精神,锚定“强工兴产、转型突围”目标,扛牢构建亲清统一新型政商关系政治责任,以优良干部作风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厘清政商交往边界,严守纪法“底线”,筑牢思想“防线”,坚决不碰“高压线”。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深化运用“四种形态”,推动落实容错纠错“1+4+N”工作机制,加大澄清正名、严查诬告陷害、关爱回访等工作力度,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枣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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