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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动物当“斗鸟”卖?一团伙非法狩猎300只棕头鸦雀,被警方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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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4-5-29 10:48: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野生鸟雀中作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的棕头鸦雀,因其较易捕捉、生性活泼的特点,在“斗鸟界”中备受青睐,正是这一特性,引来了非法狩猎人员的“惦记”。近日,胶州市公安局在得到线索后,成功打掉一个四人非法狩猎棕头鸦雀团伙,有力震慑了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



    今年4月中旬,胶州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经摸排发现有人在某聊天软件群中售卖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棕头鸦雀,随后民警经过调查发现该群聊中发送售卖信息的用户为广西籍男子余某其、余某波,该群聊的名称虽然以“小鸡交流群”命名,但群内出现的照片及视频却是棕头鸦雀,且采用竞拍的方式进行售卖。经验丰富的民警判断这背后可能隐藏着一条非法狩猎、倒卖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棕头鸦雀的违法犯罪链条。

    针对这一情况,森林警察大队会同相关部门,对案件进行专案攻坚,查明余某其、余某波与另外两名广西籍老乡韦某某、潘某某来往密切,且四人都有各自建群并发布竞拍售卖棕头鸦雀的违法行为。民警经过对4人的深入调查后发现,该4人在群聊中所售卖的棕头鸦雀全部是由四人非法狩猎所得。为避免打草惊蛇,在锁定了四人的落脚点后,民警迅速出击,于5月8日在青岛市某出租房内将涉嫌非法狩猎的韦某某、余某波、余某其、潘某某一举抓获,并当场查扣非法狩猎的棕头鸦雀70只、作案工具捕鸟笼一宗。





    “我小时候在老家的时候,就有很多斗鸟的人,他们都很喜欢棕头鸦雀,因此就开始捕鸟卖钱。”潘某某面对办案民警的讯问,如实交代了自己的非法狩猎过程。“我和其他三人是同村的老乡,棕头鸦雀很好卖,于是我就喊他们一起来帮我抓鸟了。”

    原来,这个非法狩猎团伙中的四名嫌疑人都为同村老乡,在潘某某的怂恿下,找不到工作的余某波、余某其与同样喜欢斗鸟的韦某某便一拍即合,带好了捕鸟工具来到青岛周边地区进行非法狩猎,四人利用聊天群交流,将捕获的棕头鸦雀通过互联网进行售卖。截止到被抓,四人已非法狩猎棕头鸦雀300余只,一部分因“品相不好”被放走,一部分被卖出,获利20000余元,现场查扣的70只棕头鸦雀已于5月14日全部被放归野外。目前,该四人均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胶州公安提醒:拒绝食用、买卖、交易、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如发现针对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应当及时报警,切勿以身试法,触犯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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