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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曼法官:玩忽职守严重渎职,执行一拖再拖为哪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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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24-3-12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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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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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3-7 19:55: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尊敬的读者:您们好!

      我走到今天这一步需要用舆论来引起关注实属无奈!我从2016年立案到2018年申请强制执行直至今日整整8年过去了,成都市金牛法院没有给我执行回来一分钱!不仅如此,协助执行方在法院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后,向被执行人转款¥3020453.71元。我向法院申请执行,程曼一拖再拖,拒不执行!请问程曼:你如此丧心病狂玩忽职守也配代表国家行使审批权?!你玷污了司法的公信力!践踏了法律尊严!

      2020年11月11日我取证到协助执行方汉源县水库中心向被执行人铜安公司转款的凭证后,第一时间将《银行转款流水》提交给法院,要求法院对违规转款进行执行(执行款在我的保全金额内,也在法院判决书应该执行的金额内)。但是程曼拒不执行。她的理由是:农民工工资。本人反驳他们说谎,指出他们是借用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抽逃转移资金!本人的理由就多了!最重要的一点是:实际施工人杜北芳在此期间被捕了!工程自然停工,怎么会有民工工资?!就算真的是民工工资,协助执行方在法院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后也无权擅自转款给被执行人。民工工资也只能经过司法确认后有优先执行权而已。

      面对债权人的请求,程曼就用一个“拖”字应付!

      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本人不停的上访,终于,2021年4月1日程曼到协助执行方实地调查取证。过程就不细说,结果是至今都没有取证到重要证据《第45期工程款支付报批表》,以及李姜军的50 万元工伤诊断书!

      

      难道程曼当场就看出了猫腻?!工程款是造假!所以故意不要复印件的?!(该工程2 010年动工、2015年12月主体竣工通水、实际施工人资金链断裂、2016年更是被逮捕,剩余扫尾复耕工程早就停工,哪里来民工工资?!)

      这就能解释我当场提醒程曼第45期支付报批表没有复印,她却说:有谈话笔录,等他们后面寄过来!(债权人自驾前往,参与了调查取证全过程。)可是至今水库中心没有提交任何证据。难道程曼不催促吗?

      因为¥3020453.71元转款就是第45期和第46期全部工程款以及工程保证金支付的李姜军的50 万元工伤赔偿!(农民工工资最多只占工程款的40%。其实就凭这一点就可以确定¥3020453.71元根本不是农民工工资!程曼却坚持是农民工工资而拒不执行。)

      请问程曼:“被执行人用多少钱买通的你呢?!你才敢如此丧心病狂、胡作非为、拒不执行?!”

      看看程曼为了达到这个目的,都无耻到了什么程度吧!完全丧失了作为一名法官的良知!下面是我跟程曼在2021年9月26日的通话录音。她说:“就说他那个钱,他即使说是不该付,他也只能说是不能付,追回来,追回来就只能在他的账上,我们也不可能执行给你,也不可能执行给你。(见通话录音)”

      

      请问程曼:你都认为他不能付了但是他付了,说明他犯错误了,法律第30条规定就应该承担责任!法院就该去执行?!执行回来了却不给债权人,请问程曼哪条法律这样规定的?!

      早在2018年进入强制执行阶段时,我多次恳请程曼到协助执行方执行工程款,我告诉她我是保全第一人!半年过去了,她都没有任何动作,我就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监督执行申请书》,之后,程曼向协助方发函,协助方回函没有可执行的钱,该案就被终结执行了。

      有了这个前因后果,大家完全能想象得到我的日子有多么艰难。但是,再艰难再屈辱,现实都不允许我放弃。因为我欠银行的钱,银行起诉了,别的法院要拍卖我的唯一住房了!我是在为生存为活命而抗争!

      我又重新回到艰难的举报、上访之路。终于,2021年8月19日,“是否是民工工资”召开了《听证会》。会议要求协助方按照农民工工资管理的相关规定将《工资发放册》《出勤考核表》等提交法庭;特别提出将“以前的工资发放册”提交出来做一下对比。会议结束后案子又交由程曼落实执行!但是,直至今日程曼说没有收到协助方任何材料。

      

      请问程曼:协助方一直不提交证据,难道就一直等待下去吗?!在《听证会》结束时协助方就说了:“提供不出来证据!让法院去执行!”您为什么不执行?你一拖再拖的目的是什么?是不是你唆使被执行人走破产程序来逃避债务的?终于如你所愿,2022年9月19日被执行人宣布破产了,我的债权被洗白了。不仅如此,程曼,你知不知道因为你的故意拖延不执行,同时影响的还有我在武侯区法院判决的债权也一直得不到执行,我损失的本息共计是1300万元!因为金牛法院是首发,必须要等金牛法院执行后其他法院才能执行。所以,你是故意的吧!你的职业操守呢?!你有没有良心?你丧失了法律精神和最高原则!             对于¥3020453.71元的违规转款,请你不要继续将别人当傻子!以前没有曝光你,是因为对你还抱有一丝幻想,猜想你至少应该还有一点点职业操守、道德底线的吧?!现在被执行人都破产了,我的损失已成定局无法挽回了,我还怕你什么?!我不仅仅曝光你,还要继续举报你!我倒要看看我们国家的司法还有没有正义?!还有没有真理?!法律法规究竟管不管用还真是摆设?¥3020453.71元的违规转款承担责任的是协助执行方汉源县水库中心,跟被执行人破产扯不上关系。金牛法院依法必须执行!

      我一天拿不回来属于我的债权就一天不放弃举报上访以及媒体曝光!我誓死要将此事追究到底、弄个水落石出!

      法律尊严不可践踏!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官也不允许随意践踏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2020修正)》五金钱给付的执行第29条:“被执行人在有关单位的收入尚未支取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向该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由其协助扣留或提取。”第30 条:“有关单位收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被执行人收入的通知后,擅自向被执行人或其他人支付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限期追回;逾期未追回的,应当裁定其在支付的数额内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请问程曼:你是文盲还是智障?这么清楚明确的文字你看不懂吗?!    2021年4月1日调查到的《第46期工程款支付报批表》上显示被执行人在协助执行方还有3200多万元应收工程款(本期末累计计量减去本期末实付工程价款累计),根据上述29条法院是不是该去扣留或提取?协助执行方擅自转款,在《听证会》上他们都认了叫你去执行,你为什么不去执行?第30条法规“擅自向被执行人支付的、应当裁定其在支付的数额内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你读不懂吗?还是说国家法律法规根本就不被你放在眼里?你有权自己编造法律法规?你是恣意践踏法律尊严!

      程曼还说出这么完全没有底线、无耻之极的话:“ 如果说是他那个钱追回来了,确认是铜安公司和杜北芳应该收的钱,那么没有问题,法院执行。你关键是现在还没有确认是不是他的钱,你确定不到啊。(见通话录音)”钱都打到被执行人账户了,程曼还要你证明这个钱是不是她的钱,这不是胡扯吗?!这就好比请你证明你就是你自己一样!还有比她更能胡扯更能睁眼说瞎话的无耻之徒吗?!真是玷污了法官的形象!

      2022年7月我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信访办投递了《关于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在执行中严重渎职、拒不执行的情况反应以及依法请求提级执行申请书》;2022年10月申请人向中纪委、最高检、最高院、四川省纪委、四川省政法委、四川省人大、四川省检察院、四川省高院、成都市纪委、成都市政法委、成都市人大、成都市检察院、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13家司法单位投递了举报信。2022年12月申请人向金牛法院递交了《执行回避申请书》,要求更换执行法官;春节前申请人向四川省高级法院纪律检查办公室、金牛法院执行局、金牛检察院投递了《举报信》,举报程曼法院调查取证时故意忽略重要证据,故意拖延执行。可是至今无结果。

      有朋友说:你反应的问题太不敏感了,如果是农民工工资就好办了。法律面前不是人人平等吗?!法律条款难道要看人下菜?!

      习-主-席说:“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请问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对于程曼的玩忽职守、严重渎职、执法犯法、损人不利己的行为,你们就一直默认默许纵容吗?你们就是这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的?!对得起“人民”二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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