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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凤起潮鸣B区、C区工地存在安全隐患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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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10-25 11:42: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显示,因胶州市扬州东路北侧、广州南路东侧凤起潮鸣B区、C区建设项目的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建设单位青岛中建泰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监理单位青岛明天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被处罚。

    胶建安行处字〔2023〕第063号显示,青岛中建泰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胶州市扬州东路北侧、广州南路东侧凤起潮鸣B区、C区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存在部分灭火器失效;脚手架脚手板未满铺;塔吊部分钢丝绳存在断丝现象;开关箱距离弯曲机距离过大;电缆拖地无防护措施;电梯井口缺少硬防护等事故隐患。施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依据《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胶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青岛中建泰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处以10000元罚款。

    胶建安行处字〔2023〕第064号显示,青岛明天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在胶州市扬州东路北侧、广州南路东侧监理的凤起潮鸣B区、C区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存在部分灭火器失效;脚手架脚手板未满铺;塔吊部分钢丝绳存在断丝现象;开关箱距离弯曲机距离过大;电缆拖地无防护措施;电梯井口缺少硬防护等事故隐患。监理单位未履行安全监理职责,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致使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违反了《青岛市实施<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胶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青岛明天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处以5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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