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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爱耳日(3月3日)部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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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偶尔看看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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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4-3-4 11:28: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残联

    积极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

    卫生部门

    贯彻“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把新生儿听力筛查纳入妇幼保健的常规检查项目,做到早期发现,早期干预;组织医务工作者、耳鼻喉科专家、妇幼保健工作者积极参与有关活动。

    教育部门

    在学校及中小学生家长中宣传普及耳聋预防知识,积极参与“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

    民政部门

    在社区宣传和普及耳聋预防与康复知识;在各类社会福利机构中严格控制耳毒性药物的使用;积极参与“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

    质量技术监督

    负责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进行助听、测听和语言训练等设备国家标准制定、宣传和咨询活动;负责对生产、流通领域助听、测听和语言训练等设备进行监督检查,并开展消费、使用咨询活动,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

    药品监督管理

    加强耳毒性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根据不同情况,在药品上标明6岁以下儿童、孕妇或65岁以上老年人禁用或慎用。

    妇联

    利用多种形式向广大妇女、儿童、残疾儿童家长宣传和普及耳聋预防及康复知识;积极参与听力筛查、听力残疾预防工作。

    老龄协会

    在老年人中积极宣传和普及耳聋预防知识,加强老年人身体保健,强化助听器知识,提高生活质量。

    计划生育部门

    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宣传和普及耳聋预防知识,结合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开展生殖保健服务,组织有关的教育、培训、技术咨询和科研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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