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114|回复: 0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黄岛一企业被罚65万余元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4 天前
  • 签到天数: 30 天

    [LV.5]常住居民I

    1万

    主题

    35

    回帖

    4万

    积分

    管理员

    积分
    44262
    发表于 2024-5-17 14:24: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青岛临港工程代理有限公司因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被罚65万余元,并责令在下一个造林季内回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据悉,该企业为国有独资企业,隶属于黄岛区海洋控股集团。



    近日,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公布了一则处罚信息,青岛临港工程代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在黄岛区滨海大道西、相公山路南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

    依据该条例,黄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4年5月9日对青岛临港工程代理有限公司下达处罚书:1.罚款652840元 2.自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下一个造林季(2024年7月-8月)内,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公开资料显示,青岛临港工程代理有限公司为国有独资企业,其经营范围包括工程建设、招投标代理,经营其他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其隶属于黄岛区海洋控股集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齐鲁信息网
    免责声明:本文章来源于网络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GMT+8, 2024-6-2 10:35 , Processed in 0.150161 second(s), 2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