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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阳招远栖霞延长供暖时间 在温暖中迎接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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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4-3-15 15:55: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连日来,我市多地宣布延期供暖,让居民在温暖中迎接春天的到来。

    海阳市发布的2023-2024年采暖期延长供暖公告显示,海阳市2023-2024年采暖期应于2024年3月15日结束,根据近期气温变化情况,经请示海阳市政府同意,海阳市本采暖期居民集中供暖时间将延长至2024年3月31日24时。延长供暖期间不再向居民用户额外加收取暖费。非居民用户不在免费延长供暖范围之内,如需继续供暖可与热力公司协商解决。

    招远市发布停暖时间延期公告:为保障广大市民的供暖需求,根据近期气温情况,经报请招远市政府同意,招远市2023-2024年度采暖期停暖时间暂定由3月15日延期至3月25日,采暖期延长期间供热企业不再向用户收取取暖费。

    栖霞市2023-2024年采暖期应于2024年3月15日结束,根据近期气温变化情况,为保障居民供暖需求,经请示栖霞市政府同意,栖霞市本采暖期居民集中供暖时间将延长至2024年3月30日24时,延长供暖期间不再向供热用户额外加收取暖费。

    我市地处胶东沿海,气候变化较快,降温时间相对较早,春季气温回暖较晚。因此,供暖前的11月上中旬期间,我市经常遇到寒流,降温较大,有时达到0℃左右;而在下一年的4月上旬,由于地温低,天气仍然比较寒冷。

    近年来,我市建立冬季供热预热制度,通过“看天供热”启动预热,并适时延期停暖。这一方式不但可以提前对供热系统进行消漏补缺,强化平衡调试,确保法定采暖供热期开始后达标供热,而且能主动应对可能提前到来的寒流等低温天气和“倒春寒”。

    《烟台市供热管理办法》规定:“市区(芝罘区、福山区、莱山区、牟平区、开发区、高新区)采暖供热期为每年的11月16日至次年的3月31日。其他区(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确定行政区域内采暖供热期。市、区(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气象情况适当延长供热时间,并向社会公布。供热企业不得延迟或者提前结束供热。”

    据了解,今年,我市将开展供热服务保障体系重塑行动,提升供热保障能力,不断扩大供热规模,新增集中供热面积152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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