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61|回复: 0

在丽达购买的芝麻小酥过期 超市承认确有其事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前天 11:23
  • 签到天数: 28 天

    [LV.4]偶尔看看III

    1万

    主题

    34

    回帖

    4万

    积分

    管理员

    积分
    42962
    发表于 2023-2-16 14:44: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涉事商品(来源:受访者)

    2月4日,市民刘先生在丽达购物广场(延安三路店) 购买到4盒麦吉士牌芝麻小酥,购买后发现该商品已过期,将情况反映至服务台后并未得到有效处理。信网就此事联系了超市客服部,工作人员表示确有此事,目前商场正在就赔偿数额问题与消费者进行协商。

    2月4日,市民刘先生在丽达购物广场(延安三路店) 购买到4盒麦吉士牌芝麻小酥,购买后发现该商品生产日期为2022年5月3日,保质期9个月,单价为13.8元。据刘先生所述,购买后他发现该商品已过期1天,向服务台反映问题后,事件未得到有效解决。

    为了解详情,信网致电超市服务台,了解到信网的采访要求后,超市工作人员称自己是新入职的员工,不了解当日情况,需向当日值班经理核实有关情况。随后,信网接到超市服务台回电,工作人员表示:“经核实,确有此事,目前商场正在就赔偿数额问题与消费者进行协商。”

    信网从超市客服部了解到,截至发稿时,双方还未就此事达成和解。

    针对刘先生遇到的情况,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介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的相关规定,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或者损失3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1000元的,为1000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齐鲁信息网
    免责声明:本文章来源于网络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GMT+8, 2024-5-19 05:55 , Processed in 0.124874 second(s), 2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