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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一村建文化广场村民叫好 半年多后因"违建"被强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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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偶尔看看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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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9-22 11:43: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原本以为修建了文化广场,村民茶余饭后有了更好的活动空间,可是令梅州市五华县河东镇枫林村村民没想到,两块文化广场2022年12月底才建好,2023年1月16日竣工验收时却被告知是违法建筑必须要拆除。至2023年8月23日,村民刚使用半年多时间,就被河东镇政府强行拆除了。



    (村民手机里拆除前的广场与现场拆除后的场地)

    对于河东镇政府的这一举动,村民十分不理解,认为属于村里的公共活动空间,而且用的是村里的荒地进行建设,为何一定要拆除?但是对于这件事,五华县河东镇政府却有着不同的说法,该河东镇政府党委书记表示,文化广场的修建占用了基本农田,并不是村民口中的荒地,必须要进行拆除。



    (铺设好地砖的广场被挖机拆掉)

    在整个过程中,除了村民惋惜之外,可能最受伤的就是建设这两块文化广场的施工方。据施工方表示,他们是根据与镇、村选定的地方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等人居环境提升工程。但是工程验收手续还没有完善,工作量还没核实,就被河东镇政府强拆了。由于已经建设好的项目被拆除,无法核算工程量,导致相关手续未完善,申请财政拨款遥遥无期,参与建设的几十名工人的工资也无法支付。

    两座休闲娱乐文化广场被强拆 村民表示很难接受

    在梅州五华县河东镇枫林村,穿过村庄的一条河边有两块平整的土地,栽种的农作物已经开始发芽,但是和周围农田不同的是,这两块土地泥土中夹杂着大量的石块和水泥残渣。就在土地的周围还堆放着成堆废弃的地砖,几张石凳、健身器材、路灯和被挖掉的枫树,也被随意地安置在旁边,一眼就能看出,这两块农田应该是在不久前,强拆文化广场(人居环境提升工程)后,复耕复种的模样。

    根据五华县河东镇政府对外发布信息,2023年8月23日上午,五华县河东镇对枫林村两处违法占耕建设的广场进行拆除。此次拆除的广场位于枫林村污水处理设施旁,是无视镇村建部门制止,未经任何审批手续非法建设的,占用耕地面积5.88亩,严重违反了国家耕地保护法律法规。



    (广场被拆除复耕复种后,旁边还残留着一些健身器材)

    站在已经废弃的健身器材旁,提起被强拆的这两块文化广场,村民心中满是疑惑和不满。“原本村里就没有可供人休闲娱乐的活动场所,好不容易建了两块地方,我们不知多高兴。结果没用上多久,就被拆掉了。”年过花甲的一位村民阿婆提起文化广场很是惋惜。



    (文化广场被拆除,村民表示很不理解)

    和她一样,多位村民对于河东镇政府的这一做法表示不满意也不理解。“当时来强拆时,河东镇政府说我们的广场占用了农田,必须要拆。可是这里从来就不是我们村里任何一户人家的农田,也不是村集体的田地啊!”居住在广场附近的多位村民表示,这里原本是河边的滩涂地块,后来河流改道,修建道路之后就成为了一片荒地,有一些村民会来开荒种一些木薯或者玉米,但村里人都认为,这里从来就不是什么耕地。

    工程完结未核算工程量就被强拆 施工企业认为自己很冤

    村民对于文化广场被强拆表示不理解,同样难以接受的还有施工方。

    2019年12月底,五华县河东镇枫林经济联合社与梅州晟豪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五华县2019年度河东镇枫林村(枫五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合同文件》以及《五华县2019年度河东镇枫林村(河唇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合同文件》。根据合同约定,该公司承接具体工程内容为在枫林村两个区域分别修建污水处理及雨污分流设施建设等。

    据梅州晟豪实业有限公司负责人李汪明介绍,2019年和枫林村签订的合同是承接该村污水处理雨污分流,属于乡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费用来自广东省的专项资金。该项目是由五华县农业农村局主管,在监理指导下,农村农业局和河东镇政府主导下实施的。

    签订合同之后,根据镇、村两级现场勘查选定的地点,该公司就在该村开始进行施工,最先施工完成了两座污水处理池的一部分,接着就是进行村里每家每户的污水管网铺设。

    “由于疫情和各种其他因素的叠加,一直到2022年中,我们在河东镇政府相关领导同意下,在污水池周边实施人居环境提升的内容。”李汪明介绍,2023年1月16日两个区域的污水处理设施周边的人居环境提升,已全面完工。并向相关部门申请验收。但没想到验收环节过程中,才听河东镇政府领导说,两个土地区域项目是“农保区”,不敢签名,“当时村里、监理单位都已签名确认。”



    (沿着河边建设好,拆除之前的文化广场)

    李汪明表示,由于工程需要镇、村两级签字盖章确认,才可以向上级财政部门申请资金拨付,但河东镇政府一直不签名确认,2023年8月23日未确认工作量,反而被强拆。

    “项目在验收后未完善手续,工程量还没有核实,广场就被强拆掉了。我们只是按照合同和河东镇政府相关领导认可同意建设人居环境提升部分,并在监理指导下进行施工,现在农民工工资、各方材料供应商怎么办?我们企业的损失该怎么办?”李汪明表示,建设之前,镇、村没有任何一方说过这是“农保区”,坚称这两块地只是荒地、滩涂地。出现这样的情况,自己企业蒙受损失,无法得到弥补。

    枫林村村支书:不认可这片土地是耕地

    “我上任以来,这些土地就是规划要在这片区域建设文化广场,但是之前村里一直没有资金。刚好有广东省污水处理设施的专项资金,才有机会实现全村人民的心愿。”作为枫林村几十年的村书记戴焕文,虽然已经在2021年3月份卸任,但对于已建好的文化广场被强拆,他一直耿耿于怀。

    前任村书记戴焕文表示,当初在污水治理工程选点时候,镇、村两级都有工作人员共同参与,村里也有会议纪要显示,无论是污水处理设施还是旁边的文化广场(人居环境提升工程)项目都是配套的,他都有向河东镇政府相关领导、工作人员进行汇报。

    戴焕文书记表示,但是没想到,投入使用没多久的文化广场就这样被强拆了。“我绝对不认可这里是基本农田,我在村里几十年时间,这片土地一直都是河滩荒地。从来没有人告诉这是村里的耕地,更别说是农保区。如果是农保区,归属权属谁?”



    (枫林村村委会保存的责任田清单)

    作为在戴焕文之后接任的村书记李学谦,在谈及此事时也表示,新建文化广场肯定是好事,村民都很开心,但并不清楚这两块土地为何被算作耕地,而且还是基本农田,直到2022年12月12日,河东镇政府发来通知,才知道这两块地有可能涉嫌违建。

    河东镇政府:基本农田被侵占 强拆合法

    对于村民的激烈意见,对强拆的不认可,河东镇政府党委书记邹总根表示,耕地保护和全力加快违法用地整治是河东镇贯彻执行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枫林村的两块违法用地就是上级部门督促我们必须要整改的点。”

    邹总根表示,河东镇政府的执法依据来源就是自然资源部门的“执法图斑”是“农保区”认定的违建。这一概念通俗说,就是自然资源部门卫星核查之后发现的卫星图片,如果基本农田保护区有违法建设,图片就会显示不同的图斑。“枫林村这两个区域,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核查资料,属于占用基本农田的违法建筑。虽然是村里的公共文化设施,但是并不表示公共建筑就可以违法占用土地。”

    河东镇政府镇长江志彤作为负责人,在8月23日上午带队执行对枫林村文化广场的强拆工作。对于村民的不理解和埋怨,江志彤表示,接下来会做好村民的解释教育工作,但是对于占用“基本农田”建筑,上级要求非常严格,限期处理,所以自己必须执行。



    (实施强拆现场的场景)

    究竟占用的是“基本农田”?还是村里的荒地?江志彤认为,对于该两个地块的属性,上级自然资源部门是认定为耕地而且是基本农田。河东镇政府执行强拆,也是按照上级部门的这一依据,“土地究竟是什么性质,并不是村民那样认定,而是需要上级自然资源部门的界定为准。”

    五华自然资源局: 该两块地很早就被纳入基本农田范围

    究竟土地是怎样的属性,五华县自然资源局给出了结论,该局工作人员通过专业仪器查询,并查阅资料之后表示,从2017年甚至在此之前,枫林村这两块土地就被纳入耕地的范围,甚至是基本农田,肯定不能进行建设。而这样的专业仪器,河东镇政府也具备两套。

    既然十多年前就纳入基本农田,那为何村民并不认可也不知情,而且从现场的情况看,两块区域确实还处于河道旁边,和村民说法高度相似。

    对此五华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耕地甚至基本农田的数据信息并不是不变,而是在动态调整中,调整是需要一定流程,经过相关部门确认审核,但是土地属性是否基本农田,这一信息并不一定会传达到村一级,更不会每位村民都知晓。只有向国土部门查询才能得知。“所以村民不知道也正常,但河东镇政府一直都可以通过资料和设备进行查询土地属性。”

    企业损失怎么办?河东镇政府:建议企业走法律程序索赔

    “现在企业究竟该怎么办,建好的东西都被强拆了,怎么去申请资金?”梅州市晟豪实业有限公司公司主要负责人李汪明认为,就算建设用地涉嫌占用农田,但企业只是负责建设,具体场地是镇村两级选定,责任并不在企业。而且从开始建设到完工,从来没有收到镇、村的任何文字或口头告知要停止建设“就算要拆,也要算好企业的工程量,做好完善手续。”

    对于企业的这样诉求,河东镇党委书记邹总根认为,枫林村的文化广场建设项目由于违规被强拆,企业虽然只是建设施工方,但是是否就真的没有责任。“我们发现文化广场施工涉嫌违法建设后,就向村里发了违建通知书,但建设一直没有停。现在出现这样的结果,我建议企业通过法律手段来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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